这场婚姻从一开始就不被人看好,现在看来网友的眼光还蛮准的!
我们普通人离个婚很简单,因为没有多少财产要分,但像赵丽颖和冯绍峰这两位可都是身家上亿的高净值人士,财产范围广且多,所以他们之间的财产分割肯定比我们普通人要复杂。
那么有钱人在走入婚姻时应该采取哪些方法来保护自己的个人财产呢?
一、双方可以签署婚前财产协议或夫妻财产约定。
很多人觉得谈钱伤感情,其实不然。双方把这件事放在明面上谈,可以让彼此的感情更加纯粹,未来如果真的分开了,也好聚好散,尤其对于这些名人来说,如果因为财产问题弄得一地鸡毛,对双方都是一个很大的损耗。
用协议的形式把双方的财产比如房产、公司股权、影视收入等明确下来,是一个很好的方法,而且这种协议婚前、婚后签都可以,签署即生效,还不需要公证,非常方便。
假如双方没有签订夫妻财产约定,那么女方婚前入股的公司股权在婚后所产生的分红和增值部分,在离婚时男方是有权分割的哦!
人寿保单在资产保全和传承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很多有钱人都会通过保单来规划自己的现金资产,明星也不例外。我举个例子来说明吧!
假如赵同学有一张总保费为3000万的增额终身寿险保单,这张保单的保费来源和交费时间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赵同学在26岁时给自己买了一份增额终身寿险,5年交,每年交600万,总保费为3000万。结婚时,保费已交完。
这份保单的归属非常清晰:赵同学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
在她60岁退休时,保单的现金价值已增值到9300万了。如果赵同学一直拍戏,60岁时还老当益壮不退休,这9300万她不用,继续放在保险公司里存着,那么在她99岁,保单的现金价值就达到惊人的3.54亿了!
在保单存续期间,赵同学可以指定自己的儿子为身故受益人,那么她百年之后,身故受益金直接给到她儿子,成为她儿子的专属个人财产。一张保单保二代!
第二种:这张保单前3年的保费是婚前赵同学自己交的,后2年的保费是婚后用共同财产交的,那么这张保单离婚时怎么分?
答案是:这张保单还是在赵同学名下,但是后2年所交保费对应的现金价值,赵同学要给一半给冯同学,才可以将这张保单保留下来。
而增额终身寿产品的现金价值一般来说都是比较高的,所以如果冯同学较真起来,赵同学也不得不实打实地拿出一点真金白银才能保住这张保单。
第三种:这张保单的投保人是冯同学,被保人是赵同学,受益人是冯同学。保费来源于婚后两人的共同财产,刚刚交了两年保费就离婚了,还有三年保费没有交,那么如果赵同学想继续保留这张保单,该怎么做呢?
因为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的规定: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现在冯同学已经不再是赵同学的丈夫了,如果一直不变更,当赵同学百年后,由于身份关系发生变化,这张保单会被视为未指定受益人。
如果未指定受益人,身故金就会变成遗产,走遗产继承的程序,就无法实现定向传承的目标了。
这三种情况,第一种最简单明确,没有争议的空间;而第二和第三种情况都涉及到现金价值的分割,处理起来可能就不会那么简单了。
还有一个点,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留意到:
在网络上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两位明星名下的公司甚至房产,但是却无法了解他们的保单情况。所以相对于股权、房产这些显性资产而言,人寿保单具有更强的私密性。
当然,人寿保单也有局限性,它目前主要适用于现金资产,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资产保全和传承方面,人寿保单是一个绕不开的工具。
我想: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人,在和爱人步入婚姻时,都是怀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美好心愿的。但在漫长的婚姻生活中,有些人会磨合地越来越好,有些人却彼此渐行渐远,失去了交集。
作为女性,我们应该相信爱情,但不能完全依赖爱情。把握自己可以把握的,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的,都要尽力去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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